日前,經德陽市委批準,德陽市紀委監委對廣漢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陸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陸建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長期與管理和服務對象保持不當交往,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向轄區企業攤派費用,加重企業負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土地產權證辦理、砂石采挖、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陸建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群眾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德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德陽市委批準,決定給予陸建華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編輯人員:趙華文